1.0 适用范围
1.1 本规则用于规范依据GB/T45001/IS0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在ZTJT开展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1.2 本规则依据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相关技术标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过程作出具体规定,明确ZTJT对认证过程的管理责任,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规范有效。
1.3 本规则是ZTJT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中的基本要求。
2.0 对认证审核人员的基本要求
2.1 认证审核员应当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证人员注册机构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资格。
2.2 认证人员应当遵守与从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认证审核活动及相关认证审核记录和认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 初次认证程序
3.1 受理认证申请
3.1.1 ZTJT向申请组织公开以下信息:
(1) 可开展认证业务的范围,以及获得认可的情况。
(2) 本规则的完整内容。
(3) 认证证书样式。
(4) 对认证过程的申投诉规定。
3.1.2 ZTJT要求申请组织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 认证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申请认证的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范围及活动情况的说明。
(2) 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多场所活动,应附每个场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适用时)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所涉及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
(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的涉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等,国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办理安全生产评价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资料的复印件。
(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成文信息(适用时)。
3.1.3 ZTJT应对申请组织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根据申请认证的活动范围及场所、从事活动的危险源影响等级、员工人数、完成审核所需时间和其他影响认证活动的因素,综合确定是否有能力受理认证申请。
对被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申请组织,ZTJT不应受理其认证申请。
3.1.4 对符合3.1.2、3. 1.3要求的,ZTJT可决定受理认证申请: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ZTJT应通知申请组织补充和完善,或者不受理认证申请。
3.1.5 签订认证合同.
在实施认证审核前,ZTJT应与申请组织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认证合同,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1) 申请组织获得认证后持续有效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承诺。
(2) 申请组织对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协助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的承诺。
(3) 申请组织承诺获得认证后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向ZTJT通报:
● 客户及相关方有重大投诉。
● 安监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合格。发生安全事故。
● 相关情况发生变更,包括:法律地位、生产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变更;取得的行政许可资格、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资质证书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变更;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工作场所变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范围变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重要危险源控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
● 出现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其他重要情况。
(4) 申请组织承诺获得认证后正确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有关信息,不利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或服务通过认证。
(5) 拟认证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范围。
(6) 在认证审核实施过程及认证证书有效期内,ZTJT和申请组织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7) 认证服务的费用、付费方式及违约条款。
3.2 审核策划
3.2.1 审核时间.
3.2.1.1 为确保认证审核的完整有效,ZTJT应以附录A所规定的审核时间为基
础,根据申请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范围、特性、危险源管理复杂程度、认证要求和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有效人数等情况,核算并拟定完成审核工作需要的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减少审核时间,但减少的时间不得超过附录A所规定的审核时间的30%。
3.2.1.2 整个审核时间中,现场审核时间不应少于总审核时间的80%。
3.2.2 审核组
3.2.2.1 ZTJT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的专业技术领域选择具备相关能力的审核员组成审核组,必要时可以选择技术专家参加审核组。审核组中的审核员承担审核任务和责任。
3.2.2.2 技术专家主要负责提供认证审核的技术支持,不作为审核员实施审核,不计入审核时间,其在审核过程中的活动由审核组中的审核员承担责任。
3.2.2.3 审核组可以有实习审核员,其要在审核员的指导下参与审核,不计入审核时间,不单独出具记录等审核文件,其在审核过程中的活动由审核组中的审核员承担责任。
3.2.3 审核计划
3.2.3.1 ZTJT为每次审核制定书面的审核计划(第-阶段审核不要求正式的审
核计划)。审核计划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审核目的,审核准则,审核范围,现场审核的日期和场所,现场审核持续时间,审核组成员(其中:审核员应标明认证人员注册号;技术专家应标明专业代码、工作单位及专业技术职称)。
3.2.3.2 如果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包括在多个场所进行相同或相近的活动,且这些场所都处于申请组织授权和控制下,ZTJT在审核中对这些场所进行抽样,但需要根据相关要求实施抽样以确保对所抽样本进行的审核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包含的所有场所具有代表性。如果不同场所的活动存在明显差异、或不同场所间存在可能对危险源管理有显著影响的区域性因素,则不能采用抽样审核的方法,应当逐一到各现场进行审核。
3.2.3.3 为使现场审核活动能够观察到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情况,现场审核应安排在认证范围覆盖的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正常运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