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适用范围 3
2.认证依据 3
3.术语和定义 3
3.1.现场审核 3
3.2.现场见证(验证) 3
4.认证类型 3
5.审核人员及审核组要求 3
6.认证信息公开 4
7. 认证程序 4
7.1. 初次认证 4
7.2. 监督审核 7
7.3. 再认证 10
7.4.管理体系结合审核 10
7.5. 特殊审核 11
7.6. 暂停、撤消认证或缩小认证范围 11
8. 认证证书 12
8.1. 证书内容 12
8.2. 证书编号 12
8.3. 对获证组织正确宣传认证结果的控制 13
9. 对获证组织的信息通报要求及响应 13
10. 附录A: 审核时间 13
1.适用范围
本规则用于规范陕西中天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天集团)开展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BCMS)认证活动。
2.认证依据
以国家标准GB/T 30146-2023《安全与韧性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要求》为认证依据。
3.术语和定义
3.1.现场审核
中天集团指派审核组到受审核方或获证组织所在办公地点进行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3.2.现场见证(验证)
现场见证是针对受审核方或获证组织为满足相关方利益诉求、实现组织业务目标和处置组织风险所实施的关键活动而进行的,对关键活动的执行过程进行跟踪见证;现场验证是针对关键活动所采取的关键技术而进行的,以验证这些技术措施的功能能够得到实现。
3.3.现场评价
现场评价包括现场审核和现场见证(验证)
4.认证类型
认证类型分为初次认证,监督审核和再认证。一个认证周期内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见证(验证)。为满足认证的需要,中天集团可以实施特殊审核,特殊审核可以采取现场审核和现场见证(验证)等方式进行。
5.审核人员及审核组要求
认证审核人员必须取得其他管理系注册审核员资格或者取得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审核员资格,取得资格的审核员中天集团应对其进行专业能力评价, 以确定其能够胜任所安排的审核任务。
审核组应由能够胜任所安排的审核任务的审核员组成。必要时可以补充技术专家以增强审核组的技术能力。
具有与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和法规等方面特定知识的技术专家可以成为审核组成员。技术专家应在审核员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可就受审核方或获证组织管理体系中技术充分性事宜为审核员提供建议,但技术专家不能作为审核员。
6.认证信息公开
中天集团应向申请认证的社会组织(以下称申请组织)至少公开以下信息:
1) 认证服务项目;
2) 认证工作程序;
3) 认证依据;
4) 证书有效期;
5) 认证收费标准。
7. 认证程序
7.1. 初次认证
7.1.1.认证申请
中天集团应要求申请组织的授权代表至少提供以下必要的信息:
1) 认证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申请认证的管理体系
b.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业务活动、组织架构、联系人信息、物理位置和体系范围等基本内容
c. 法律地位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果有));
d. 体系运行的时间;
e. 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
7.1.2.申请评审
中天集团应根据认证依据、程序等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组织提交的认证申请书及其相关资料进行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做出评审结论,以确定:
1) 所需要的基本信息都得到提供;
2) 申请组织的行业类别和与之相对应的管理体系管理的过程特性和管理要求;
3) 国家对相应行业的管理要求;
4) 中天集团与申请组织之间任何已知的理解差异得到消除;
5) 中天集团有能力并能够实施认证活动;
6) 申请的认证范围、申请组织的运作场所、完成审核需要的时间和任何其他影响认证活动的因素;
7) 中天集团应建立关于审核人日的确定准则,根据受审核方的规模、特性、业务复杂程度、管理体系涵盖的范围、认证要求和其承担的风险等因素核算并确定审核人日,以确保审核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将确定后的人日数记录在审核方案中, 审核人日的确定规则参考附录 A。
7.1.3. 建立审核方案
在申请评审后,中天集团应针对申请组织建立审核方案(申请组织变更为受审核方),并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审核方案。审核方案范围与程度的确定应基于受审核组织的规模和性质,以及受审核管理体系的性质、功能、复杂程度以及成熟度水平。
审核方案应包括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和高效地组织和实施审核所需的信息和资源,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审核方案的目标;
2) 审核的范围与程度、数量、类型、持续时间、地点、 日程安排;
3) 审核准则;
4) 审核方法;
5) 审核组的选择;
6) 所需的资源,包括交通和食宿;
7) 处理保密性、信息安全、健康和安全, 以及其它类似事宜。
7.1.4. 确定审核组
中天集团应根据受审核方的行业、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组建审核组,指派审核组长。审核组组建原则见第5 章。
7.1.5. 一阶段审核
审核组应对受审核方开展一阶段审核,以确定:
1) 受审核方的管理体系得到策划和实施;
2) 受审核方的管理体系已运行,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运行情况;
3) 受审核方对运行的管理体系进行了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并有充分的证据;
4) 受审核方对管理体系进行了有效的持续改进;
5) 受审核方是否识别并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6) 受审核方有充足的资源保障现场审核的进行;
7) 受审核方哪些过程和控制措施需要进行现场见证或验证;
8) 是否可以开展现场审核和现场见证(验证)。
9) 收集关于客户的管理体系范围、过程和场所的必要信息,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