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信管理办法的特点
采信商品实行动态管理。《采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海关总署根据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并公布可实施采信的商品范围及其具体采信要求,并实施动态调整。
采信的检验机构具有广泛性。符合《采信管理办法》所列的六项条件的检验机构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列入采信机构目录,如条件不仅局限于ISO/IEC 17020和ISO/IEC 17025资质,取得CMA等国内相应资质认定也可申请采信资质,给予检验机构更多的机会,同时也给予委托人更多的选择空间。
对于分包进行限制。第十二条规定经委托人书面同意,采信机构可以将部分检验项目分包给其他采信机构,承担分包项目的采信机构不得再次分包。该条对于分包条件进行了限制,防止出现一包再包的情况。
检验活动的追溯性。如申请材料长期保存,与开展采信业务相关的检验报告、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年等。通过对采信机构的检验能力进行验证等方式对检验机构的检验行为进行监督。
明确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采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签发不实或者虚假检验报告的、向海关提供超出采信机构目录规定的商品范围的检验报告的、检验能力不符合海关要求的、拒不配合海关监督管理工作情节严重的等情况移除采信机构目录。一系列措施对检验机构的违规经营起到震慑作用,促进检验机构的合规经营。
对采信管理办法的思考
检验机构视角
首先,加强客户营销。新的《采信管理办法》赋予了委托人更多的自主选择权,营销难度进一步加大。检验检测业务是生产性技术服务业,也是高技术服务业,具备服务业务的可靠性、保证性、响应性和移情性等特点,同时也具备高技术行业的知识含量高、人力资源依赖程度高等特点。检验机构应加强知识营销、关系营销,检验机构可以向客户展示自身的检验实力和管理水平,对客户的营销还可以从单纯的商品检验转变为对客户提供综合性一揽子的解决方案,以便节省客户的搜寻成本和增加客户的黏性。此外,检验机构应加强客户的分类管理,对客户分门别类进行有针对性的进行营销,采用CRM等电子信息手段便利客户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客户的营销也是把双刃剑,如何既满足客户需求又遵循客观公正原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其次,加强工作质量管理。加强检验要求、标书及合同评审,方法的验证、选择和确认,抽样,检验样品的处置、技术记录、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报告结果等全检验过程的控制,提升检验的有效性,建立健全检验机构的管理体系,同时应强化区块链、人工智能、协同平台等技术手段在检验检测业务中的应用,提高数据的传输效率,加强数据的可追溯性及不可篡改性。对于分包过程,应建立分包机构的选择评价及再评价机制,应注重考虑分包机构的资质能力范围、检验效率、人员水平等因素,按照要求对分包机构进行选择评价,并进行周期性的再评价。
第三,加强人员管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检验检测人员素质和能力管理制度,从人员招聘、岗前考评、培训、绩效考核、奖惩、晋升等环节对检验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将客户营销人员、现场检验人员、检测人员等分职能进行管理,通过现场抽查、现场录像等方式加强工作过程的检查,维护检验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设立高压线制度,对在检验检测过程中编造实验结果、人为调整实验结果等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此外,出台员工多通道并行制度,充分发挥员工潜能,让技术岗位员工潜心进行技术研究,营销岗位员工竭力施展客户关系维护能力;还可引入股权、期权等多种激励模式,形成员工“名利双收”的分配激励机制,提升员工的获得感和成就感。
第四,加强业务创新。法检目录的动态调整加大了实验室投资建设的难度,企业的本质是营销和创新,检验机构应择优选择市场潜力大的项目进行投资,并注重对新业务开发的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及机制设计;检验机构同时应加强实验室人员能力培养及机构的科技创新,积极申报政府的自然基金等各类研发项目,积极征引地方政府、创投基金等投资入股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根据机构的能力水平创建市级、省级及国家级服务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
监管部门视角
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对于采信的检验机构情况定期进行公布,供贸易关系人在选择检验机构时进行参考;可从专业能力、服务质量、创新能力、品牌信誉影响等维度对采信的检验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价,根据评价机构划分评价等级,根据等级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促进检验行业的良性发展。
调动民间力量。在媒体加强对采信情况的披露及宣传,并鼓励社会对于检验机构的违规违法情况进行举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以引导检验行业健康发展为重点,建立协调沟通渠道,形成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执业行为,建立行业诚信体系,促进检验机构行业内公平竞争。
加强对国内外第三方机构检验结果国际互认的探索,真正实现进出口货物贸易全链条一次检验,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引导国内检验机构走出国门,提升我国检验机构在国际的市场竞争力。
贸易关系人视角
检验机构的选择是贸易关系人博弈和协商的过程,如果双方对于检验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最好,如果达不成一致可以采取一方提出备选机构名单,另一方在备选机构名单内选择机构的形式,还有协商不成采取双方各找一家检验机构(其中一家可为参考检验机构)共同进行检验的情形,也有一方在装货港选择检验机构而另一方在卸货港选择检验机构的情况。贸易关系人在选择检验机构时应综合评价其历史业绩、业务水平、业内美誉度、服务网络等因素,优先选择技术实力雄厚、服务网络完善、业内美誉度高的检验机构。
此外,贸易关系人可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派员对检验检测方案进行确认、对检验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及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技术性交流,同时贸易关系人可以自行扦取代表性样品进行化验作为检验检测结果的参考。同时贸易关系人应建立诚实守信机制,自觉维护建立公平公正的贸易环境,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
结语
检验机构、监管部门和贸易关系人构成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的生态圈。采信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检验机构、监管部门和贸易关系人都将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只要各方共同努力,一定会形成良性发展的进出口商品采信检验市场,为其他监管部门的采信活动提供良好的典范。